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就渔港路(青岛路-海滨路)人行道改造工程、高山街(文化路-统一路)改造工程等七处道路改造工程的社会经济影响以及公众意见与建议进行征询,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威海市环翠区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渔港路(青岛路-海滨路)人行道改造、工程高山街(文化路-统一路)改造工程等七处道路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渔港路(青岛路-海滨路)段、高山街(文化路-统一路)段、杏花街(区电视台-区人社局)段、潍县街(海港路-新威路)段、新华巷(纪念路-海滨路)段、平度路、望岛河(青岛路-海滨路)段整治工程。
项目规模与建设内容:
本项目共涉及七段道路改造工程具体如下:
1、渔港路(青岛路-海滨路)人行道改造工程:长190米,安装人行道板3686平方米;
2、高山街(文化路-统一路)改造工程:长670米,硬化沥青路面6120平方米,安装人行道板5078平方米;
3、杏花街(区电视台-区人社局)改造工程:长758米,硬化沥青路面5306平方米,安装人行道板1516平方米;
4、潍县街(海港路-新威路)罩面工程:长240米、宽8米,硬化沥青路面1920平方米;
5、新华巷(纪念路-海滨路)罩面工程:长126米、宽7米,硬化沥青路面882平方米;
6、平度路框构桥及悬臂挡墙装修工程:粉刷平度路框构桥及悬臂挡墙墙面面积11000平方米;
7、望岛河(青岛路-海滨路)整治工程长674米,整修河堤,新建桥梁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道路改造工程建设影响的沿线居民和沿线企事业单位。
本次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1、对本项目建设的认识和建议;
2、项目建设对地方自然生态环境以及城市交通的影响;
3、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营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4、对项目建设关心的问题;
5、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受委托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 山东大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威海市海滨北路46号主楼23层
联系人:时经理
联系电话:0631-5201239
邮箱:weihai2008@163.com
群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拟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2.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可自公示告之日起七日内。
威海市环翠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