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定苗木供应单位(增补)
答疑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我方于2024年6月15日收到对“选定苗木供应单位(增补)、招标编号:PURM202405130005”招标文件的质疑函,现对收到的问题作出如下回复:
问题:该项目评分标准有关业绩合同金额和中标公示(公告)扫描件的要求,对于有丰富绿化供苗经验,常年给各大房地产供应绿化苗木,却无政府采购业绩经验的中小型企业极为不利,与政府积极倡导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不符,不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要求,存在歧视中小企业之嫌。另外,业绩要求至少7个满分的标准是否对于苗木供应单位过高。
回复:为响应相关政策要求,我方将对本项目评分办法中的业绩要求做出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原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揽的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额≤20万元每项得0.5分;20万元<单项合同额<50万元每项得1分;单项合同额≥50万元每项得1.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1、需将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公示(公告)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合同扫描件应能体现履约合同各方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各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
2、类似项目业绩指:能体现同类供货内容的项目。
变更为: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揽的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额≤20万元每项得0.5分;20万元<单项合同额<50万元每项得1分;单项合同额≥50万元每项得1.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1、需将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公示(公告)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合同扫描件应能体现履约合同各方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各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
2、类似项目业绩指:能体现同类供货内容的项目。
其他事项不变,特此通知。
二、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及数据文件,根据变更后的文件重新制作并上传。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奈古山路古山五巷16号鼎顺商务508
联系人:徐华良、王敏
联系电话:0631-5812098
电子邮箱:tljs2018@126.com
发布人: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6月19日